一、 部门名称
园区科技局
二、 非行政许可审批(服务)事项名称
企业申请专利费减免证明
三、 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(根据国务院第306号令,自2001年7月1日实施)
第九十八条:“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,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。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、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规定。 ”
四、 申请非行政许可审批(服务)事项需要具备的条件
1、申请专利,需办理申请专利费减征的企业。
2、申报单位是华苑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。
五、 非行政许可审批(服务)事项数量规定限制
无数量限制
六、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
1、 提供企业“法人营业执照”副本与盖企业印章复印件一份;
2、 提交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;
3、 提交企业申请专利减免申请,附企业专利状态简单情况说明,注明联系人、联系电话
七、 收费标准
无需收费
八、 办理程序
1、 提交办理所需全部材料;
2、 填写备案表;
3、 办理企业申请专利减免证明
九、 办结时间
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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