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区科技局(火炬创业园协调服务中心)服务承诺

 

  一、树立科技园区形象,形成系统服务合力
  1、热情接待企业来人来访,举止文明,语言规范,优质高效。
  2、认真落实园区两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,来文来函及时办理,不存件,不压件。
  3、加强科技调研和企业走访,及时了解科技工作的动态和企业发展的需求,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。
  4、发挥好科技综合部门的职能,加强与园区两委机关各部门的互相配合,对各部门和企业递交的文件及时处理,及时上报,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。
  5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,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  二、强化科技服务质量,提升深层服务水平
  1、实行政务公开,通过园区内网、外网、科技网及各类媒体,公开园区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,明确各项科技扶持政策和科技经费使用办法,信息全面、透明、具体,并动态更新,推行阳光操作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  2、落实好园区各项科技创新政策,及时总结实施经验,不断提升完善,形成鼓励自主创新的长效政策体系。
  3、提升科技局窗口对外服务功能和质量,除窗口固定工作人员外,每周安排一名干部轮岗值班,每周一实行处长接待日制度,对各项行政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、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。
  三、突出科技领先实效,加大超前服务力度
  1、充分发挥园区知识产权工作部、信息中心、转移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功能,完成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”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,不断提高园区企业创造、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。
  2、实施“选优扶强”战略,深入推行“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”,整合投融资服务、科技项目服务、宣传培训服务、知识产权服务等各项资源,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。
  3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和服务力度,建立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,提高各科技园服务质量,扩大服务功能,形成国家级孵化器的品牌效应,营造企业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