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新区各有关企业:
根据天津市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,截止到2007年12月止,获得2005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立项的项目均需申请结项。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1月28日至31日携带以下相关文件到高新区科技局办理结项事宜。
1.项目主承担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、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以上证照的复印件两份;
2.《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项目结项报告书》(点击下载,一式三份);
3.依据市科委结项要求的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两份;或2006年度和2007年度项目决算表各两份;
4.项目完成后的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(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)
5.项目执行中如有调整,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两份。
以上文件封皮均须加盖企业公章。
联系人:高新区科技局 孟亚喆
联系电话:83717078 83712578
地址:海泰大厦二楼行政许可大厅 科技局服务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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